各位建筑工程学院的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有理想、有境界、有品格、有才华”的人才培养目标基本内涵,践行“知识、能力、素质、人格”并重的育人理念,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学风,选树优秀学生典型,引领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经研究,决定展开建筑工程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本着实事求是、树立典型的原则,拟评选出十位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建筑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号召建工学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锐意争先,全面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使此次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建筑工程学院将成立建筑工程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分管院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学院各系、学工办、教育教学科等部门负责人,全体辅导员老师,学生兼职辅导员、学生会、硕博联合会代表。
四、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原则上,本科生在校成绩达到本专业前60%,研究生需获评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及以上。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等,本科生要求综合素质考评优秀。
5.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特别表彰以及对学校、学院发展做出特殊贡献而不满足以上要求者由评审委员会裁定是否具有候选资格。
五、评选程序
1.报名方式
(1)采取班级推荐、导师推荐、学生组织推荐和自主申报报名方式。
(2)申报者下载并填写《建筑工程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评选申报表》(附件1)和《个人主要事迹》(附件2)。
(3)申报者下载并填写《建筑工程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
(4)申报者需提供一张大小500k以上,能体现申报人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生活照
以上三份文件均命名为“姓名+本科生/研究生+建工十佳大学生申请表/个人信息汇总表/照片”,在12月4日24:00之前将三份文件的压缩包以“姓名+本科生/研究生+建工十佳大学生”的命名格式,发送到ccea_sjdxs@163.com,邮件主题填写方式与文件名相同。
同时,申报者需要在12月5日12:00之前将纸质版申报表上交到安中A345办公室,逾期不候。
2.第一阶段:材料审核
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院网进行公示。
3.第二阶段:答辩评审
由建工学院十佳大学生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答辩,正式候选人分别进行3分钟个人展示和2分钟提问答辩,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答辩情况,结合该同学平时表现评选出建筑工程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十名(本研各五名)以及“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若干人。“十佳大学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 第三阶段:荣誉表彰
1.获得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由学院发文,并在优秀学生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名额,原则上从学院“十佳大学生”中产生。
六、特别说明
1.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每年评选一次,于冬学期启动;上一年度“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获得者原则上不连续参评。
2.参评学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将撤销相应荣誉,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有疑问,请联系:
吾老师 0571-88208770
王同学 18888921260
附件2:个人主要事迹.doc
附件3:建筑工程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个人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浙江大学建工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docx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